森林防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