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一次性物质奖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