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擅自生产民用航空器的,民航局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