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二章 森林采伐第十一条有效幼龄林、中龄林的抚育采伐,包括透光抚育、生长抚育、综合抚育;低产林的改造,包括局部改造和全面改造,其具体办法按照林业部发布的有关技术规程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