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