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六章 罚则第四十七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河道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