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在为保证堤岸安全需要限制航速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交通部门设立限制航速的标志,通行的船舶不得超速行驶。在汛期,船舶的行驶和停靠必须遵守防汛指挥部的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