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