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四省人民政府,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拟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经由领导小组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