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第五条已修改非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者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8年3月1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