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八条有效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印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