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市场环境第二十条有效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