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 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已废止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