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二)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三)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件、执照等电子文件。(四)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