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有效政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