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本条例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1952年7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实施的《出入国境治安检查暂行条例》和1965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边防检查条例》同时废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