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章 行李物品、货物的检查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边防检查站应当予以收缴,对携带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