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章 处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