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章 内地公民前往香港、澳门第十二条有效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