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三条有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未在限期内改正的,可以撤销其批准证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