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聘请专家进入专家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