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管与使用第二十四条有效高等院校学生军事训练用的教练枪,应当按照规定经过批准,由当地县人民武装部提供,由院校负责保管。学生军事训练用的教练枪,必须经过技术处理,使其不能用于实弹射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