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第四章 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