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四章 审批验收第十七条有效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招生。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