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交通条例/第六章 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第三十二条有效战时军队需要使用动员的运力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军区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和其他单位需要使用动员的运力的,应当向当地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出申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