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已废止在已经开办集装箱运输的水运航线和海江河联运线路上,凡精密、易碎、价高及其他适于集装箱运输的物品,承、托运双方应采用集装箱运输。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