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第三章 水量调度第十条有效黄河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与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黄河水量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