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共同委托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被委托方应当将监督评估的情况及时向委托方报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