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各级审计、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和监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审计、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进行审计、监察和监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