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教育第二十七条有效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中期、短期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为主,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并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