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爆破作业第三十四条有效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