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具有有效控制措施并符合生态安全要求;(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四)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公示的其他条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