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保第十七条有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