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模、主要服务对象、内部管理水平、风险状况等,对融资担保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