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规则第二十三条有效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二)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三)受托投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