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七章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三十五条有效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