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章 船舶标志和公司旗第三十三条有效同一公司的船舶只准使用一个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审核。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相同或者相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