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参加统计执法培训,并取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的统计执法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