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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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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有效
《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监制。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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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