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条例/第五章 灌溉排水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国家鼓励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节水灌溉设施,采取财政补助等方式鼓励购买节水灌溉设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