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第三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第十八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