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