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十九条有效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