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十五条有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10月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