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6年2月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