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棉花质量监督第十六条有效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进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及其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时间要求,保证客观、公正、及时。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棉花的质量、数量。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送检(委托)单位、批号、包数、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检验人员等内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