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 安全保护制度第十三条有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