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公安机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