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章 购买管理第十七条有效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