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章 排水第二十三条有效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